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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旺友聯履約保險

  根據旅行社規則,規定旅行社應投保履約保證保險。
當旅行社無力旅行契約時,可以像保險公司申請已付出之團費。
如果該旅行社是品保會員,則申請手續得由品保協會統籌協助辦理。
一般都是事件發生時一個月內向品保提出申請文件,在一個月內補齊文件

1. 承保範圍:被保險人於本保險契約有效期間內向第三人收取團費因財務問題使所安排或組團之旅遊無法啟程或完成全部行程致旅遊
團員全部或部分團費遭受損失依法應由被保險人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2. 保險期間:自起保日起一年。
3. 保險金額:旅行業辦理旅客出國及國內旅遊業務,應投保履約保證保險,其投保最低金額如下:
一、 綜合旅行業新臺幣六千萬元。
1. 承保範圍:二、 甲種旅行業新臺幣二千萬元。
1. 承保範圍:三、 乙種旅行業新臺幣八百萬元。
四、 綜合、甲種旅行業每增設分公司一家,應增加新臺幣四百萬元,乙種旅行業每增設分公司一家,
應增加新臺幣二百萬元。
第一項履約保險,得經中央觀光主管機關核准,以同金額之銀行保證代之。
履約保證保險之投保範圍,為旅行業因財務問題,致其安排之旅遊活動一部或全部無法完成時,在保險金額範圍內,所應給付旅客之費用。第二項履約保 證保險,得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以同金額之銀行保證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