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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保險契約承保被保險人於本保險契約有效期間內所安排或接待之旅遊期間內,因發生意外事故致旅遊團員身體受有傷害或殘廢或因而死亡,依照發展觀光條例及旅行業管理規則之規定,應由被保險人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本公司將依本保險契約之約定,對被保險人負賠償責任。旅遊期間內,被保險人得經本公司同意後,加繳約定之保險費延長旅遊期間。
保險期間:
依出團投保之旅遊天數
保險金額:
隨出團投保之金額200萬 ~ 500萬
保險費用:
依出團旅遊天數及地區計算保費
內容:
承保範圍 保險金額(新台幣)




每一旅遊團員意外死亡 每一旅遊團員2,000,000元
每一旅遊團員意外殘廢 依附表所列六級三十四項殘廢等級標準給付,最高2,000,000元
每一旅遊團員意外醫療費用 最高200,000元
旅遊文件遺失重置費用 每一旅遊團員最高2,000元
旅遊團員家屬前往海外或

來中華民國善後處理費用
每一旅遊團員最高100,000元
被保險人處理費用 每一意外事故100,000元
適 用 附 加 條 款 出發行程延遲費用 延遲超過十二小時以上,對於最初十二小時及以後連續每滿十二小時之延遲,每一旅遊團員最高新臺幣500元,每一旅遊行程最高新台幣3000元。
額外住宿與旅行費用 國內及離島每天最高1,000元,每一旅遊團員最高10,000元,海外每天最高2,000元,每一旅遊團員最高20,000元
行李遺失賠償責任 每一旅遊團員國內及離島3,500元,海外7,000元
國內善後處理費用 旅遊團員家屬善後處理費用,每一旅遊團員最高50,000元,被保險人處理費用每一事故最高50,000元
慰撫金費用 每一旅遊團員最高50,000元
超額責任 詳保險證明書,最高3,000,000元